近日,海口市纪委监察局成立工作组,深入四个区,进村入户,对灾后物资发放情况进行了实地抽查。 截至7月29日,秀英区向6621名受灾困难群众发放生活补助金198.63万元,发放饼干、速食面、矿泉水等2.19万箱,发放被褥2500床、帐篷120顶、草席2500张、折叠床400张、救灾大米2000包、食用油150桶、发电机5台。龙华区按照每个受灾群众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金580万元,并及时发放了50吨大米和400张折叠床。琼山区民政局在7月24日下午收到市政府下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款,当天就将该笔款下拨到各镇、村。其中红旗镇获得救助951人(每人300元),基本生活补助是285300元,7月31日该镇通过“一卡通”全部发放到受灾群众银行账号中。美兰区三江镇江源村先后共接收了3批救灾物资(米、油、矿泉水和红牛饮料),由于每批物资在发放时不够1户1件(1300余人),村委会干部不仅主动放弃领取物资,并先后从村委会办公经费中支取部分资金将不足部分筹齐,再发放到每一户群众手中。 据了解,工作组实地抽查的各镇、村均未发现变质发霉的救灾食品,未发现克扣、挪用、挤占救灾物资的情况。各村发放救灾物资均制表、签名按手印领取,发放完毕后张榜公示。(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湘竹 通讯员张文锋 王莉)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