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拿到北京户口,王女士选择和前夫假离婚。没承想,房子过户到了前夫名下,户口却没办成,离婚也弄假成真。为此,王女士将前夫刘某告上法院,希望法院能确认房屋归其所有,并要求前夫支付5万元赔偿金。今日,密云法院开庭审理了本案。 王女士诉称,她是外地户籍,2010年在密云购买了一套房屋。2011年年初,她和黑龙江人刘某登记结婚。婚前王女士就有一个孩子,“他对我和孩子很好,我离过婚还带着孩子,他能这么对我们娘俩,我觉得挺感动的”。结婚后,王女士将房屋变更为和刘某共同所有。 为了孩子能办下北京户口,王女士和刘某多次商量解决办法。而刘某和家人在王女士婚后,多次谈到“如果王女士与刘某先离婚,再找一个北京人结婚,她就可以办上北京户口”,这让王女士颇为心动。 就这样,王女士通过刘某的家人认识了吴某,一起商定了“假结婚办理北京户口”的计划,吴某也收取了王女士1万元,并且与其签订了办理户口的协议。而刘某的代理律师表示,王女士和吴某之间的协议具体是怎么签订的,刘某并不知情。 商定计划后,刘某对王女士说,如果和吴某结婚再离婚,吴某可能会分王女士名下的房子。王女士信以为真,便将房屋过户为刘某单独所有,并签订了离婚协议。 但房子和钱款就这样到了刘某名下,王女士还是不放心。刘某为了安抚王女士,就在民政局备案后,另行和王女士签订了一份“夫妻双方无共同财产”的协议。 协议也签了,财产也都安置好了,2012年5月,王女士与吴某办理了结婚登记,两人还预先签订了落款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的离婚协议。但是很快,王女士便发现吴某并没有能力帮她办理北京户口,吴某也很快向原告退还了收取的1万元。 “当时户口已经办不成了,那过户的房产就应该还给我,但是他说产权是他的,跟我没关系”,王女士说她多次找被告交涉无果,“他不让我进屋,当时我报警了,但是警察来了他也没让我进去,后来交涉的时候还被他殴打过两次。” 而刘某在公安机关的笔录中表示,双方的肢体冲突是因为夫妻的感情问题,并不是王女士所说的房产问题。 刘某今天上午没有出庭。刘某的代理律师辩护时称:“这套涉案房屋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原被告结婚后,房屋产权也变更为了两人共同所有,后来变更为刘某单独所有的行为是双方合意进行的,应该属于合法有效。” 王女士认为刘某就是在实施诈骗,她已经报案,警方也已经立案。 截至记者发稿时,本案仍在审理中。(实习记者 刘苏雅)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