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黄晓晴,通讯员黄志庆、邱小华报道:广西男子严某成与丧偶的妇人钟某连玩“姐弟恋”,未婚同居,生下一女,因“养不起”,两度卖女(详见本报7月9日珠三角版报道)。24日,禅城法院公布案件判决结果:两人犯拐卖儿童罪,判处严某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判处钟某连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广西贺州人钟某连丧偶后,沉迷赌博,2008年在赌场识得比自己足足小9岁的单身男严某成。玩起“姐弟恋”的两人知道婚姻是个奢望,于是在选择同居不婚。2012年初,阿连发现怀了阿成的孩子。不久,私生女小婷出生。 由于“养不起”女儿,两人心生一个可怕念头:卖女。禅城检察院指控称,去年7月20日下午,在佛山市禅城区锦华路东方广场附近的一家湘菜馆,阿成和阿连带着1岁大的女儿小婷,与郭姓夫妇碰面。郭某夫妇见女婴长得极可爱,决定买下小孩。最终,郭某夫妻以6.2万元的价格买下了女婴 禅城法院审理发现,2013年那次并非两人第一次卖女。2012年8月,两人联系好买家,以1.03万元价格将小婷“送”给了一个福建的砖厂老板。然而,在女儿被“送”出的第三天,阿成和阿连再次见到女儿时,突然舍不得,遂以报警相挟,要求向砖厂老板赎回女儿。砖厂老板无奈同意,以1.2万元的价格将小婷“送”还阿成和阿连。 因为先后两次出卖亲生女儿,禅城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严某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判处钟某连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阿成身为父亲,正值青壮年,比母亲阿连更具有抚养女儿的能力,但其为了个人私利出卖女儿,在出卖过程中与买家讨价还价,且为了多分钱而对阿连隐瞒卖女的成交价,遂刑期更长。”禅城法院主审法官解释为何父亲判实刑而母亲则判缓刑。 “出去后绝对不卖女儿了,我要好好抚养她成人。”阿成接到判决后说。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