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 >>女子闪婚后方知丈夫不是处男要求离婚

女子闪婚后方知丈夫不是处男要求离婚

时间:2014-06-04 15:51来源:红网 作者:红网
婚前缺乏必要了解即闪婚,新娘婚后得知新郎非处男而心生芥蒂、不予原谅。6月3日10时,临澧法院依法调处了原告高某与被告刘某离婚一案,准予其离婚,并妥善处置了婚前彩礼、婚后共同取得的礼金等财产问题。

  红网临澧6月4日讯(通讯员 易继华)婚前缺乏必要了解即闪婚,新娘婚后得知新郎非处男而心生芥蒂、不予原谅。6月3日10时,临澧法院依法调处了原告高某与被告刘某离婚一案,准予其离婚,并妥善处置了婚前彩礼、婚后共同取得的礼金等财产问题。

  2012年2月,临澧县文家乡刚满22岁的女子高某,经亲戚介绍与从广东打工回家的临澧县佘市桥镇28岁的男子刘某相识,确立恋爱关系。两人考虑到婚后继续外出打工就决定婚事从简,在相识不到一个月便登记结婚,还按照农村习俗宴请宾客举行了婚礼。婚后不久,新娘高某无意中得知,新郎刘某此前曾在广东打工期间有过一段短暂的婚史,但未生育子女,也无其他财产和情感瓜葛。新娘高某觉得受了莫大的欺骗,大吵大闹。刘某耐心解释,下跪求谅,并保证钟爱妻子一生,但新娘高某仍心存芥蒂,不予原谅。某日,又因家务琐事成夫妻矛盾导火索,新娘高某离家出走,遂与刘某长期分居。2014年5月,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刘某离婚。

  诉讼中,临澧法院经审理认为,高某与刘某婚前缺乏了解而闪婚,婚后因新娘芥蒂新郎非处男等原因,长期分居,未能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其婚姻关系应予解除。

(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最新评论
发布者资料
好歌 查看详细资料 发送留言 加为好友 用户等级:高级会员 注册时间:1970-01-01 08:01 最后登录:2016-04-11 1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