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 >>最高检:贯彻未成年人案件附条件不起诉制度 确保权力不被滥用

最高检:贯彻未成年人案件附条件不起诉制度 确保权力不被滥用

时间:2014-05-29 15:19来源:人民网 作者:人民网
今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发布会通报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发布检察机关加强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事例,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人民网北京5月29日电 今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发布会通报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发布检察机关加强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事例,并回答了记者提问。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副厅长史卫忠介绍,附条件不起诉是刑诉法新增加的一个适用于未成年人的检察制度,检察机关对此有相对的自由裁量权,对此检察机关采取了很多措施保证这项制度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确保权力不被滥用。

  史卫忠指出,首先,要严格把握适用条件。一是根据刑诉法的规定,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范围限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和第六章规定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侵犯财产犯罪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案件;二是根据未成年人的犯罪性质、情节等,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这是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主要条件;三是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有悔罪表现,这是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必要条件。

  其次,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必须经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研究决定才能作出。同时,为加强上级人民检察院对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监督,《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还增加规定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备案审查程序,即“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应当在十日内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报上级人民检察院主管部门备案。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下级人民检察院作出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不适当的,应当及时撤销下级人民检察院作出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下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执行”。

  再次,强化外部监督制约。对检察机关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可以要求复议、提请复核,被害人可以申诉。有关社区、单位、学校、企业等社会力量也可以在参与该项工作中提出监督意见。一些检察机关还对此试行了附条件不起诉的不公开听证制度,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检察机关会虚心接纳。

  史卫忠强调,检察机关为了更好的实现外部监督制约,有很多检察机关在试行对附条件不起诉公开听证制度,邀请依法可以参与的相关单位、人员参与监督,确保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合理、合法和有效。

(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最新评论
发布者资料
好歌 查看详细资料 发送留言 加为好友 用户等级:高级会员 注册时间:1970-01-01 08:01 最后登录:2016-04-11 1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