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19日,北京市一中院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金巨阁以投资酒店为名,涉嫌集资诈骗案。今天上午,此案在一中院公开宣判,法院一审判决金巨阁集资诈骗罪成立,其被判处无期徒刑。 宣判进行了十分钟,被告人金巨阁全程一言不发,表情平静。除了代理律师,其家属和本案中的被害人都没有来到现场。 据检方指控,金巨阁以香港亿兆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名义与王国平等87名被害人签订《聘用合作合同书》,虚构将在全国投资经营庄园酒店,并承诺可高额返利,诈骗人民币1000余万元。 一审时,其代理律师认为金巨阁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而非诈骗罪。今天宣判,法院驳回了辩护律师的意见。 宣判现场,金巨阁没有表示上诉。(记者严琪) (编辑:红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