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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嫖娼后拒付嫖资 报警求助欲吓退女子称被讹

时间:2014-04-02 14:34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福州晚报
41岁的男子何某与17岁的女子孔某通过陌陌软件谈好嫖资1500元,可是事后何某只付了300元。面对孔某纠缠不休讨要“尾款”,何某报警求助,想让民警将她吓走。昨日,两人因涉嫌卖淫嫖娼被五凤派出所行政处罚。

  原标题:男子嫖娼后拒付嫖资 报警求助欲吓退女子称被讹

  41岁的男子何某与17岁的女子孔某通过陌陌软件谈好嫖资1500元,可是事后何某只付了300元。面对孔某纠缠不休讨要“尾款”,何某报警求助,想让民警将她吓走。昨日,两人因涉嫌卖淫嫖娼被五凤派出所行政处罚。

  昨日12时许,何姓男子向五凤派出所报警称,有人殴打并讹诈他。民警赶到二环路长冠城某宾馆门口后发现,一名少女死死拉住何姓男子不放,何姓男子对少女拳打脚踢。民警看少女穿着“清凉暴露”,且两人年龄差距较大,不像是一般情侣,怀疑两人有不正当关系,将两人带回派出所。

  据了解,报警的何姓男子41岁,福州人。少女姓孔,17岁,三明人。孔某初中毕业后没考上高中,到福州投奔亲戚,因为年龄小、学历低,找不到好工作,钱总是不够花,于是想通过网络结交异性挣钱。孔某以网名“低头的温柔”通过陌陌软件物色了网名为“风中的云”的何某。双方谈妥,孔某陪何某一次,“服务费”1500元。

  昨日上午,双方在长冠城某宾馆客房内发生了关系。事后孔某讨要1500元“服务费”,何某则称只带了300元,剩余的钱下次再给。孔某觉得被骗了,一把扭住准备离开的何某,要求他付钱。何某打了孔某几下后仍摆脱不了纠缠,突发奇想拨打110求助,认为民警来了孔某就会害怕,不再纠缠自己。

  最终,何某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日,孔某因未满18周岁且初次违法被处以行政罚款。 (记者 刘 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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