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 >>80后为抢生意痛下杀手 先锤后撞弄残老乡

80后为抢生意痛下杀手 先锤后撞弄残老乡

时间:2014-03-12 14:43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陈彧
因在生意上存在竞争,“80后”何某把“70后”老乡兰某诱骗到水库旁实施谋杀,最终致使兰某十级伤残。昨日上午,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何某故意杀人案,本案择期宣判。

  原标题:80后为抢生意痛下杀手 先锤后撞弄残老乡

  因在生意上存在竞争,“80后”何某把“70后”老乡兰某诱骗到水库旁实施谋杀,最终致使兰某十级伤残。昨日上午,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何某故意杀人案,本案择期宣判。

  据公诉机关指控,1983年出生的何某和1977年出生的兰某既是同乡也是同行,两人均在惠州从事货物运输生意。一直以来,何某认为兰某给客户的价格太低,影响了自己的生意,怀恨在心。

  去年5月28日晚上9时左右,何某以谈生意为名约了兰某到惠城区水口街道办事处一个偏僻水库,趁兰某没有防备,拿出事先准备好的锤子将兰某打倒在地,随后急匆匆逃离现场。当兰某家人刘某没等到兰某回家来找何某时,何某又开着农用车撞向两人,致使两人受到轻微伤。

  被打倒在地的兰某在事发第二天苏醒过来,爬出水库后被附近村民送往医院救治,事后兰某被鉴定为十级伤残。

  昨日法庭上,公诉人和主审法官刚调查核实完被告的基本材料,抑制不住情绪的兰某便当庭脱光上衣,露出累累伤痕,并想要冲上去殴打何某,被法警及时制止。

  被告何某专门从老家重庆请来辩护律师。公诉人认为,被告何某不顾国法,因小事对他人痛下杀手,证据确实充分,故意杀人成立,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见习记者/陈彧)

(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最新评论
发布者资料
好歌 查看详细资料 发送留言 加为好友 用户等级:高级会员 注册时间:1970-01-01 08:01 最后登录:2016-04-11 1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