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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左云交通局原副局长武建彪被开除党籍

时间:2014-01-13 15:20来源:山西日报 作者:赵志成
 近日,大同市纪委监察局对左云县交通局原副局长武建彪贪污受贿案进行了通报。

  近日,大同市纪委监察局对左云县交通局原副局长武建彪贪污受贿案进行了通报。

  经查,武建彪在2011年到2013年兼任县交通局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期间,索贿受贿、贪污公款、失职渎职,情节严重,影响恶劣。一是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贿受贿。2011年11月至12月,左云县云同汽修厂李某、周某多次找武建彪要求经营道路运输管理所负责监督管理的营运车辆二级维护保养业务。武建彪在云同汽修厂厂房等不符合开展这项业务要求的情况下,擅自决定将“二保”业务交给李某、周某经营。从2012年1月开始,云同汽修厂负责经营全县营运车辆 “二保”业务,经营期间,云同汽修厂无偿占用运管所场地并免费使用办公设施、电和暖气等。2012年1月至2013年5月云同汽修厂共收取“二保”费152.3万元。2013年5月14日,武建彪给李某打电话索要30万元。5月17日,李某提取现金30万元交给武建彪司机曹某,曹某分6次提取现金25万元交给武建彪,剩余5万元交给武建彪妻子。二是利用职权贪污公款。2011年9月17日至2013年3月3日,武建彪和司机曹某驾驶单位公车,先后6次去首都国际机场接送其女儿女婿,武建彪从运管所报销了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过路费、燃油费等7518元。三是违反规定乱收费。按照国家规定,为保证营运车辆安全行驶,营运车辆每年必须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具体维护保养由具有资质的二类及以上维修企业承担。2011年3月至2011年12月,武建彪未按规定将“二保”业务交由维修企业经营,却由县运管所对营运车辆发“二保”合格证,只收取费用,而不进行实际的维护保养,共违规收费401165元。

  武建彪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左云县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记者赵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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