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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拒绝公开杨达才工资内情:专家多次座谈结果

时间:2013-03-25 15:41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北京青年报
“湖北大学生曾申请公开杨达才2011年度工资,收到回复称“不属于陕西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昨天陕西发布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里披露了这条回复背后的细节。”

  “湖北大学生曾申请公开杨达才2011年度工资,收到回复称“不属于陕西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昨天陕西发布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里披露了这条回复背后的细节。”

  “回复湖北大学生申请”属“深化信息公开工作”

  昨天,陕西省政府办公厅通过陕西省政府官方网站发布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这份近4800字的报告中首次提到了2012年陕西省政府部门关于处理“湖北大学生申请该省安监局原主要领导工资收入”过程中的一些细节:“尤其是在处理湖北大学生申请公开我省安监局原主要领导工资收入的申请中,我们及时邀请省法制办、省政府法律顾问等专家多次座谈,通过探讨、研究,依据《条例》等相关规定,及时给予了答复。”

  这段文字出现在年度报告“概论”部分的第一标题下,这个标题名为“突出重点,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就在该段第一句是这样说的:“……作为保障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特殊需要的依申请公开已成为公开工作中的难点和热点。”

  不过,这份报告并没提到湖北大学生的姓名以及陕西省安监局原主要领导的名字。

  曾经的回复:“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据之前媒体消息称,2012年9月1日,湖北三峡大学学生刘艳峰向陕西省财政厅寄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公开原陕西省安监局局长、“表叔”杨达才2011年度工资;9月18日,陕西省财政厅回复称:“杨达才个人工资收入事项,不属于陕西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9月21日,陕西省纪委调查表明杨达才存在严重违纪问题,撤销其职务。同月26日,湖北律师许方辉向陕西省政府申请公开2011年2月至2012年9月,杨达才的工资收入情况。10月2日,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回复称,申请“不属于信息公开范围”。

  2012年10月9日,刘艳峰向西安两家法院递交起诉书,起诉陕西省财政厅和陕西省安监局行政不作为。

  财政厅信息公开工作获表扬

  对于回复刘艳峰的陕西省财政厅,昨天这份报告对它的工作进行了肯定。

  该报告中称:“省财政厅稳步推进全省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的公开工作和行政事业费公示制度,取得重要进展。在‘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公开方面,作为西部省份的陕西已走在全国的前列。在2011年省本级和10个省级部门先行试点公开的基础上,2012年已扩展至43个厅局。”

  此外,这份报告中说:“2012年12月,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国脉互联政府网站评测研究中心组织的‘2012中国政府信息公开评估活动’中,陕西省名列省级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名,荣获‘政府透明度领先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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