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有法律人士称,福喜过期肉事件影响巨大,福喜可能面临天价罚单,还可能被吊销生产许可证。 昨日,北京薪平律师事务所王硕对记者表示,从现在公布的情况来看,使用过期食材的行为是有组织的故意行为,其规模影响都非常巨大。现在已经刑拘五名责任人,说明上海警方已经启动了刑事程序,涉及罪名很有可能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甚至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王硕认为,由于这次涉及的货值显然比较大,如果公安机关证据掌握充分,福喜恐将面临天价罚单。 食品安全专职律师刘新武对记者表示,食品生产商如果出现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将由有关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货值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将被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能吊销生产许可证。 中消协负责人昨日表示,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如果经过相关鉴定部门鉴定,消费者认为销售的产品确实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可以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 北京百瑞律师事务所公益律师张志伟对记者表示,对于消费者来说,在福喜事件中消费者并不容易追偿。在涉及食品安全事件,需要第一时间投诉、第一时间取证、第一时间采样检验,否则很难确认种种身体状况与所食用的食品有因果关系。 ■ 看点 微博去年曾曝福喜肉问题 昨日,新京报记者了解到,新浪微博上有一位名为“@曾经福喜内部员工”的网友曾在2013年1月就爆料称,上海福喜食品的肉类产品存在问题。 该微博称,上海福喜为麦当劳生产的早餐猪肉饼“是用淋巴结肉做的,原料肉上全是黑漆漆的淋巴结。”“公司使用过期原料,随便添加食品添加剂。” 该网友爆料称,福喜还曾经用发臭的鸡翅原料加工烤鸡翅。他还指出,上海福喜给日本麦当劳提供的是优质原料,而中国却用的过期原料和质量较差的原料。 这几条微博在当时并未引起太多关注,近日因上海福喜过期肉事件曝光,该微博内容被网友翻出,并引起大量转发和关注。昨日该网友在微博上表示,“本人2013年爆料绝对是事实,那时候曝光了没人关注。” 昨日,记者多次联系该网友,但截至发稿未获该网友回复。 昨日,网上出现一名自称是福喜中国区总部员工的网友为福喜“喊冤”,该网友新浪微博名为“@上官风玄”。 记者联系到该网友,他表示“福喜很冤枉,工人在电视采访里说‘臭肉’,这是没有根据的,零下18℃的冻肉怎么可能闻得出臭味。此外,这些肉处于冷冻状态,仅是加工过程中的半成品,还不算成品,了解食品安全行业常识的人都知道,冷冻肉可以放一年”。并称“(记者)卧底这样没有专业知识,胡乱报道”。 对此说法,不少网友表示不能接受。有网友称,“不检讨自己的犯法行为,还想挑剔揭发者,简直是无可救药。”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