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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详解小微企业标准 工业企业资产不超3000万

时间:2014-05-07 16:14来源:人民网 作者:杨迪
今天下午,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刘宝柱在解读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时表示,税收上的小型微利企业三个标准,主要体现在小型、微利和资产总额三个方面。

  人民网北京5月7日电(记者 杨迪)今天下午,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刘宝柱在解读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时表示,税收上的小型微利企业三个标准,主要体现在小型、微利和资产总额三个方面。

  刘宝柱介绍,小型微利企业在税收上的概念和其他部门的小型微利企业的概念略有不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92条规定,税收上的小型微利企业除了要求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业以外,还包括三个标准,主要体现在一个是小型、一个是微利,这三个标准一个是资产总额。

  他解释,资产总额一是要求工业企业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的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二是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三是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符合这三个标准的才是税收上说的小型微利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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