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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修法何以屡屡爽约?

时间:2014-02-18 11:35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工人日报
2012年和2013年,住建部均提出在当年度内完成《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草案稿的修订工作,但均爽约,截至2014年2月,“草案稿”尚未上报至国务院法制办。据住建部官员证实,该条例的修订工作,已被列入住建部2014年重点开展的工作之一。

  原标题:公积金修法何以屡屡爽约?

  2012年和2013年,住建部均提出在当年度内完成《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草案稿的修订工作,但均爽约,截至2014年2月,“草案稿”尚未上报至国务院法制办。据住建部官员证实,该条例的修订工作,已被列入住建部2014年重点开展的工作之一。(见2月16日《中国青年报》)

  近来,从冷水江市“被公开”的工资表,到上海年轻公务员的热血抱怨,似乎不仅激不起公众的深切共鸣,反倒被视为矫情。

  住建部内部统计显示,截至2011年,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约为全国城镇职工的78%,但缴存覆盖主要集中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而在非公有制企业中,住房公积金缴存的覆盖面约为20%。因所有制身份不同而导致的住房公积金“保障差距”正在形成一种新的不公平。

  2013年初,一则“住房公积金最高9000元最低240元,隐性福利凸显行业差距”的新闻报道引起公众关注。报道称,我国各行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数额存在很大差别,最高与最低间的比例超过30倍,银行、电力、烟草等垄断行业缴存数额最高。从这个意义上理解,工资不等于收入,舆论迫切呼吁早日推进福利均等与改革成果的共享。

  然而,从征集意见,到年年爽约,公积金修法屡屡陷入“循环”。据说,障碍主要在于强制缴存、扩大缴存面、用途监管等方面存在利益纠葛。譬如,国有经济成分占比较高的省份抵触不大,而民营经济占比较高的地区则有更多担心。这样的说辞令人想起当年《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怨尤——担心加大企业用工成本,微利企业难以生存。但世易时移,公积金修法是校准社会公平、降低基尼系数和收入分配改革的题中之义。尤其是在房价居高不下,安居梦难圆的现实背景下,公积金制度更应因时而动。

  公积金修法何以陷入“循环”?其实无非两个因素:一是类似法规制度或规则的调整,往往太过于倚重顶层设计,悄悄征集意见、关门讨论进展;二是“拖”字诀用多了,便也无须问责。一句话,利益调整千难万难,最难还是对公平与正义的恪守,还是过程的公开与透明。(邓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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