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河北侯落鸭村村民郑潮军因用铁镐打死村长侯志强被判刑8年。96名村民联名上书河北省高院,要求释放郑潮军。村民称,侯志强是个恶人,除了殴打敲诈村民,还用暴力威慑村主任选举。“村霸”侯志强这辈子几乎是在坐牢、出狱、犯罪再坐牢中度过。 新京报发表观点:由于我国农村缺乏选举传统以及素养不足,导致村民选举很容易遭操控。而对村民选举有指导、监督的乡镇政府,有时不仅未尽到责任,甚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侯志强长期操控选举,甚至私自扣留了本应发到村民手里的选票,填上了自己名字后塞进了选票箱,这些违法举动镇里丝毫没有察觉,由此可见当地在维护选举公平上的严重渎职。防止“村霸”当权,一方面要加大对“村霸”的打击,另一方面要把维护选举公平与秩序,作为首要任务。 华商报发表木须虫的观点:一个人长期作恶,注定离不开公权的“手软”甚至是保护。而让一个涉黑的人进入到基层组织,则是基层治理秩序的沦陷。“村霸治村”成了法外之地并不是偶然,暴力所具有“压制”与“盘剥”两个功能,契合了基层隐秘权力链条的需要,也契合了对基层管控的需要。一些村区干部涉黑案件,所有的指向都证明他们是非法利益的代言人,同时也是“强人治村”。所以,对“村霸治村”,需要重拳打击涉黑案件和涉黑保护伞,强化基层的法治建设,更重要的是要改变对基层的管控思维,有效引导和推进基层民主自治,用权利制衡权力。 小蒋随想:“村霸”侯志强之死,恐怕在侯落鸭村中人人称快。但侯志强不是被绳之以法,而是由一个“不愿在沉默中死亡、被迫在敲诈中爆发”的村民“除害”。从法律角度,纵然恶霸可恨,但其罪行未必致死,村民无权剥夺侯志强的生命,所以要判郑潮军徒刑。但在村民看来,劳改一直没把侯志强“改好”,这种人渣反而继续在村里横行霸道,甚至还能操控村民选举,何尝不折射出公权与司法的无能与失职?郑潮军被迫打死侯志强,是在替谁“担罪”?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