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惠州市旅游局局长黄细花接受中国网记者专访 魏婧摄 中国网3月4日讯(记者 魏婧) 黄细花,十届、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今年是广东省惠州市旅游局局长黄细花当选人大代表的第十二个年头,见到中国网记者,她笑着说:“我今年提的建议有二十多个,作为老代表,以前提的建议没有得到解决的,我又从不同的角度重新提了。” 屡次被媒体评为建议大户的黄细花说:“我今年本来说不要提那么多建议,但还是想多反映点实际情况,特别是老百姓身边的实事、小事,我觉得通过这些小事可以推动一些大的政策的变革,就像多米诺骨牌效应。” 第六年提控烟:立法时机已成熟 谈到自己提过五年的控烟建议,黄细花高兴地说:“中央出台的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这个真的非常棒,太实在了!” 黄细花介绍说:“我在2011年建议在机关办公场所和学校要控烟。如果领导带头抽烟,下属容易跟着抽,现在控烟效果是非常好,有利于身体健康,特别是让那些吸二手烟的人免受危害。” 不过,黄细花表示,虽然领导干部禁烟的规定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但是今年自己还是再一次将控烟的建议带上两会——“关于加快公共场所控烟立法的建议,”她说,“禁烟规定为我国控烟立法奠定了基础,但力度没有那么大。到了这个时候,我觉得立法的时机已经成熟了。” 黄细花指出,据2010年全球成人烟草调查——中国调查结果显示,公共场所是二手烟暴露最为严重的地方,其中餐厅二手烟暴露率最高达88.5%,其次为政府办公楼二手烟暴露率达58.4%。据此估算,我国约有7.4亿非吸烟者遭受二手烟暴露的危害。 她提到,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我国已生效8年多,其中第8条明确要求缔约方应采取立法等措施以防止在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室内公共场所等接触烟草烟雾。 因此,黄细花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快公共场所控烟立法的进程,应按照《公约》第8条及其实施准则的要求,保护公众免受二手烟危害。 建议取消对未婚妈妈征收社会抚养费 多年来,黄细花一直在关注人口政策,建议中提得较多的也与人口政策有关。记者问她今年带来的建议中最想说的是什么,她首先提到的就是“关于取消对未婚妈妈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建议”。“虽然未婚妈妈只是一个非常小的群体,但是应该引起我们重视。”黄细花说。 黄细花指出对未婚妈妈征收社会抚养费不合法理。 在建议中,她指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7条、18条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但该法中并未对未婚生育有任何禁止性规定,也从未把未婚又单亲而且是生育第一胎的人员列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象。要求未婚生育方缴纳社会抚养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中找不到法律依据。” “根据《立法法》63条规定:省级、较大的市的立法机关,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但不得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因此,各地的做法显然是与上位法相抵触的。”她说。 她指出:“在生育权的问题上,已婚者和未婚者应该是平等的。中国法律保护妇女的生育权,生育权的主体不应区分已婚或未婚。” “我们在传统道德上也许不能接受,但不该因为一个道德评价剥夺一个未婚女性想要成为妈妈的选择。”黄细花说。 谈代表履职:压力越来越大 “压力越来越大,总想着大家这么厚爱你,让你当这么久的代表,自己就一定要好好努力履好职,真正地把老百姓的心声反映上来。”黄细花对记者表示。 “为什么建议提得越来越多,也是这个道理,很多人会找到你来反映情况,不要辜负老百姓对你的期望,所以自己每次很用心的准备建议、议案和发言稿,” “平时在跟人家聊天的时候,总是会想这个问题是不是可以反映一下啊!”说到这,她笑了。 “他们经常说我是明星代表,我觉得这是对我的一种鼓励,但我知道他们还是想让我更多地去推动一些事情。”她说,“虽然生活多少会受到一些影响,但是有些东西你站出来说话,如果真的起到推动作用,就会感到很有成就感。” “尽心尽责,一定要说实话、敢说话!”黄细花说。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