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将设立和发展慈善基金,凡有捐赠意愿或愿意定向救助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且认捐资金达到一定数额,可以以企业、单位和个人命名设立慈善冠名基金。此举拓宽了慈善捐赠渠道的方式,有助于激发全社会的慈善热情,对我市慈善事业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社会化是慈善事业发展的必经阶段。但相关部门财力有限,不可能面面俱到,在发挥它们的慈善救助职责之外,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到慈善活动中来,有助于丰富和补充现有的慈善救助内容。允许企业、单位和个人命名设立慈善冠名基金,将成为慈善社会化的一个突破口。这也在无形之中扩展了慈善捐赠的范围和形式,有利于促进我市慈善事业更加全面地发展。 允许企业、个人冠名设立基金对慈善的规范化和透明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捐赠信息要及时、准确披露,同时开通渠道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才能让更多捐赠者没有疑虑,也让真正需要的人获得实实在在的帮助,切实向社会传递更多的正能量。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