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陵是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9月25日,在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陕西省黄帝陵保护条例(草案)》提请首次审议。 “黄帝陵是海内外中华儿女‘溯源、寻根、凝心、铸魂’的精神家园和寻根祭祖的民族圣地。为了更好地保护、管理和传承利用黄帝陵文化资源,确保黄帝陵在中华民族历史文化中的至高性、连续性,进一步规范祭祀活动和黄帝文化传播,促进文旅融合,制定《陕西省黄帝陵保护条例》十分必要。”陕西省黄帝陵文化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刘矿平说。 条例草案共5章35条,主要对适用范围、保护原则、政府及部门职责、保护对象、传承利用、法律责任等作出规定。 条例草案明确规定,黄帝陵是指经国务院核定公布的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古墓葬分类第1号,位于延安市黄陵县的黄帝陵及轩辕庙等附属遗存。针对黄帝陵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条例草案从保护规划、保护区划分、土地征收、保护对象、建设规定等方面作出规定,明确黄帝陵保护区分为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需设置保护标志和界碑。此外,条例草案对做好黄帝陵知识产权和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展祭祀活动的具体要求等进行规定。 条例草案突出古树名木保护。桥山古柏是目前发现的全世界人工栽植最早、面积最大、树龄最长、保护最完整的古柏群,其中轩辕庙内有两株五千年以上的古柏。条例草案明确保护对象包括以黄帝手植柏、保生柏为代表的古柏群及桥山生态环境。同时,规定养护管理责任单位保护古柏群的职责,特别针对两株五千年以上古柏作出“一树一策”规定。(王姿颐) (编辑:思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