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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明确六大任务 让电动汽车实现“充电自由”

时间:2024-06-25 10:23来源:川观新闻作者: 史晓露
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4—2030年)》(下称《规划》),要求按照国家关于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决策部署。

  6月24日,记者从省政府官网获悉,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4—2030年)》(下称《规划》),要求按照国家关于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决策部署,从6个方面持续发力,加快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购置和使用电动汽车需要。

  《规划》提出发展目标,2025年底建成充电基础设施86万台,额定功率达到1300万千瓦;2030年底建成充电基础设施293万台,额定功率达到2956万千瓦,基本建成覆盖广泛、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有效满足人民群众绿色出行充电需求。

  《规划》明确六方面主要任务,包括:优化完善充电网络布局、加快重点区域设施建设、提升充电行业发展水平、加强科技创新与示范引领、提高电力保障和服务水平、强化安全管控能力。同时,以专栏形式展示了拟推动的重点示范项目。

  优化完善充电网络布局。围绕“两区”(办公区、居住区)“三中心”(商业中心、工业中心、休闲中心)等重点区域,实现各类停车场景全面覆盖。在高速公路、重点旅游线路、具备条件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沿线适时布局充电基础设施,有效满足电动汽车中长途出行需求。建设有效覆盖的农村充电网络。

  加快重点区域设施建设。新建居住区,固定车位100%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安装条件;既有居住区,将充电基础设施纳入老旧小区完善类设施改造范围。2025年,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实现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其余市实现充电基础设施“乡乡全覆盖”,全省农村地区公共充电桩数量达2.2万台。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等内部停车场加快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新建停车场配建比例不低于20%,既有停车场到2025年配建比例不低于20%。到2025年,全省A级旅游景区、度假区电动汽车充电车位不低于10%,4A级以上旅游景区设立电动汽车公共充电区域。

  在成渝间重要高速公路服务区支持超充站建设布局,在G5京昆高速剑门关、G0512成乐高速眉山、G4215蓉遵高速富顺等21对以上服务区建设或改造快速充电基础设施130台以上,实现快速充电基础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实现周公山至瓦屋山公路(S104、S308)、S541荥经县五宪镇至龙苍沟景区等7条主要干线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100%覆盖,新增充电基础设施(单桩功率60千瓦以上)100台。

  提升充电行业发展水平。提升充(换)电技术创新与标准支撑能力,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管理,分月度向用户公示充电价格。持续完善“川逸充”APP,提高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含公用、对外开放的专用和私人共享等充电基础设施)接入率,提升场站定位精度和准度。

  加强科技创新与示范引领。提升车网融合互动能力,探索多场景应用示范,围绕矿场、港口、城市转运等场景,支持布局建设专用换电站,促进重型货车和港口内部集卡等领域电动化转型。探索开展单位、园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光储充放(换)”一体化示范应用。在全省旅游风景大道等场景积极推广应用液冷超充等技术,建设川藏南线暨理塘至亚丁公路高原绿色超充走廊示范项目,在新都桥、竹巴龙、八角楼、理塘、天全和G227桑堆等服务区建成超充站不少于10个。

  此外,《规划》还要求提高电力保障和服务水平,强化安全管控能力,同时提出一系列保障措施。2030年前,四川将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电基础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研究探索电动汽车和充(换)电场站对电网放电的价格机制,引导用户尖峰时段放电,助力电网削峰填谷。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予以补贴,加大对车网融合互动等示范类项目的补贴力度,并加强用地保障。(川观新闻记者 史晓露)

(编辑:思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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