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公开发布了《云南省公路大件运输许可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将于2024年4月1日施行,有利于推动云南省大件运输许可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不断优化省内公路大件运输许可服务,维护运输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优化行业营商环境。 近年来,随着全省交通、水利、能源等重点项目加快推进,相关装备制造和需求增长较快,大件运输许可量逐年递增,年办件量从2017年的6000余件增至2023年的9万余件。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维护运输市场主体合法权益,防止出现虚假填报、“大车小证”等现象,云南省结合实际形成《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包括总则、申请与受理、审查与决定、通行管理、监督管理和附则等条款。针对大件运输许可申请、受理、审查和决定等许可程序和期限作了具体规定,明确跨省大件运输使用跨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系统或跨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掌上办”办理;省内大件运输通过“云南省政务服务网”,实现大件运输许可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全流程网办。许可机关对大件运输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后,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属于一类大件运输许可,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作出;二类大件运输许可,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三类大件运输许可,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作出。公路桥梁的加固、改造以及涉及通行路线勘测的检测(含桥梁结构荷载验算)、专家评审等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许可办理期限内,但应当遵循效率优先的原则从快办理。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安排专人负责大件运输许可的受理、协调沟通、业务咨询、技术保障、服务监督等事宜;公路管理机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将及时准确发布路况通行信息、技术报送养护施工计划更新技术状况数据。(李承韩) (编辑:思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