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需紧缺可特设,高层次人才可超岗 持续为事业单位放权赋能 近日,上海市人社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交通类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水务海洋类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的意见》,进一步为事业单位放权赋能。 《意见》坚持需求导向,赋能行业发展;坚持分类分级,激发人才活力;坚持统筹调控,促进市区联动;坚持激励重点,增强“尖端”动力,明确了急需紧缺可特设、高层次人才可超岗、担负对口支援任务可不占、小少散单位可统筹、重点单位可增加等新措施。 比如,紧缺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可以不受本单位常设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申请设置特设岗位。列入省部级以上人才计划、国家级和本市处于专业前沿并且在国内外具有较高影响力的人才,可以不占所在单位的正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对于规模小、人员少、较分散,或专业领域相近、人员交流频繁的事业单位,可以统筹进行岗位设置。此外,对于承担国家、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市委、市政府重点任务、重大项目,获得国家、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或国家部委重要奖项的单位,可以适度增加1%-5%激励比例。(记者 周程祎) (编辑:思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