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省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关于奋力开创黑龙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新局面的决策部署,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黑龙江监管局出台了《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服务黑龙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六方面重点工作明确19项具体举措,推动黑龙江省银行保险机构积极对接国家战略需求、优化金融支持结构,全力推动龙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 《意见》指出,要全面支持产业振兴,大力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实现“龙江制造”向“龙江智造”转变,提升科技金融服务质效,创新推动绿色金融发展,打造旅游度假胜地和冰雪经济高地,助推“冷资源”变“热经济”,提高小微民营企业金融服务质效,助力构建具有龙江特色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要全面支持农业农村现代化,保障粮食生产金融供给,努力实现涉农贷款余额稳定增长,持续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质,创新现代化大农业金融服务,全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落地实施,助力当好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 辖内银行保险机构要全面深化对外开放合作,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积极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优化对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服务,加强对边境地区金融支持,助力构筑向北开放新高地。 要全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有序压降地方债务,推动房地产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大力推进不良资产处置攻坚战、持久战,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充分运用金融债委会机制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助力维护龙江金融安全和金融秩序稳定。 要全面优化金融营商环境,强化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持续推进数字化转型,简化业务流程,主动向实体经济让利,不断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全面加强金融清廉文化建设,助力激发振兴发展动力。 辖内银行保险机构要全面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大对受灾严重地区和群体的信贷投放力度,加强对重点基础设施修缮重建等重点领域的中长期信贷支持,提升保险理赔服务质效,简化理赔流程和手续,加大预赔付力度,助力完成灾后恢复重建。此外,《意见》还细化了保障措施和监督落实工作要求,确保各项举措有效落地。 截至今年9月末,黑龙江省银行业各项贷款余额2.7万亿元,同比增长4.7%;保险业提供各类风险保障金额82.5万亿元,同比增长57.4%;累计处置不良贷款113.4亿元。下一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黑龙江监管局将继续牢牢把握维护国家“五大安全”重要使命,围绕助力黑龙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持续发力,有序推进各项监管工作。(金鹏飞 记者 程瑶) (编辑:思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