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上午,黑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第74场“黑龙江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系列新闻发布会。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二级巡视员刘彦诚、省消防救援总队副总队长陈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孙巍,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媒体和公众关心的问题。绥化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董文琴通过视频连线出席发布会。 2021年2月2日0-24时,黑龙江省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6例。其中,绥化市望奎县2例是在对重点人群开展主动核酸筛查中发现的;哈尔滨市呼兰区2例是在对全员开展主动核酸筛查中发现的;哈尔滨市道外区2例是在对居家隔离人员开展核酸“应检尽检”中发现的。当日新增无症状感染者3例,其中,哈尔滨市呼兰区2例是在对集中隔离点的密切接触者开展核酸筛查中发现的;哈尔滨市道外区1例是在对全员开展主动核酸筛查中发现的。 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确诊病例27例(绥化市望奎县22例、绥化市北林区3例、绥化海伦市2例);解除无症状感染者医学观察30例(绥化市望奎县26例、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4例)。没有疑似病例和死亡病例。
从1月10日绥化市望奎县出现病例开始,截至2021年2月2日24时,全省现有确诊病例501例(危重型1例,重型19例,普通型329例,轻型152例);现有无症状感染者502例。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建立健全灾害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疫情发生后,很多地方改造成隔离点,临时增添设施设备,敷设电气线路,加之专设隔离区,可能会对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安全疏散、巡查检查、消防设施维护造成一定影响。针对这些情况,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印制了《消防安全工作指导手册》,张贴了《涉疫场所消防安全倡议书》,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联合检查。全省消防部门成立150余支技术指导组,采取“线上指导与线下服务”相结合方式,“一对一、点对点”提供安全咨询、员工培训、视频指导、微信提示等服务,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以及灾害事故应急处置方案,特别是针对容易出现的堵塞占用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违规用火用电等常见问题,要求严格落实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问题。截至目前,累计技术服务1200余次,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500余处,提出合理化意见800余条。
疫情发生后,消防救援队伍积极主动请战,按照当地党委政府和防疫部门的要求,全力参与疫情防控和涉疫任务,目前累计处置涉疫勤务567起,出动消防车615辆次、指战员3060人次,累计消杀面积170万余平方米,转运防疫、生活物资140余吨。
黑龙江省疾控中心:防控意识不能放松,防控措施不能放松 在新冠肺炎疫情处置过程中,省委省政府坚持分区分级、科学防控、精准施策,强化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遏制了新冠肺炎病毒的快速蔓延,新增病例呈下降趋势。省疾控中心也闻令而动、逆行出征,派出二百多人的专业技术人员支援各地方精准防控,与时间赛跑,与病毒较量,构筑起群防群控严密防线,发挥了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 春节假期将至,对于百姓来说,大家一定要做好个人防护,降低感染风险,每个人都要做好“小细节”,筑牢“大防线”。一是提倡大家春节假期非必要不流动,倡导就地过年,不给自己和他人增加风险。不管是否流动,一定都要做好个人防护,如果要返乡,要提前做好出行规划,及时关注目的地疫情变化和疫情防控的政策措施,多关注交通部门的出行提示。二是要减少人员聚集。保持安全的社交距离,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场所。三是如果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一定要自觉地和其他人保持社交距离,并且尽量避免外出,及时就医。就诊途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四是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在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一定要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五是若与新冠感染者存在接触或者间接接触,要积极配合疾控、公安等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及时主动接受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遵守新冠肺炎相关防控措施。(张智儒 鲍一航) (编辑:明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