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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说好的环保“零容忍”呢?

时间:2018-11-15 09:04来源:民生周刊作者:郑旭 郭鹏
国庆节前夕,国务院召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下称《攻坚行动方案》)。

  国庆节前夕,国务院召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下称《攻坚行动方案》)。

  《攻坚行动方案》所指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共涉及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郑州等28座城市。据报道,此次行动的主要目标是推进方案实施区域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严厉依法打击无证排污违法行为”被列为行动的主要任务之一。

  排污许可证是环保部门依据排污单位的申请和承诺发放的一种法律文书,其作用是依法依规规范和限制排污单位的排污行为、明确环境管理要求、对排污单位实施监管执法。

  根据2016年12月之后依次颁布的《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而未取得的排污企事业单位,不得排放污染物。

  1月4日,河北省环保厅发布《2017年全省15个行业排污许可工作情况的通报》(下称《通报》),并公布该省15个行业应持证未持证企业名单。其中,位于省会石家庄市的河北鑫跃焦化有限公司、河北新晶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新世纪煤化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常恒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榜上有名”。

  《通报》称,根据规定,上述4家企业应该是持排污许可证排污企业,但因这几家企业均为“未批先建”,故未能满足领证条件。也就是说,《通报》下发之后上述企业应立即停产,待补齐领证“硬件”、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之后方可继续生产,否则就涉嫌违法生产。

  《民生周刊》记者了解到:今年6月,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河北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时发现,半年前被河北省环保厅通报的4家企业仍然在未按要求通过环保验收、未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的前提下进行生产。

  压力之下,石家庄市环保部门勒令4家企业立即停止排污,同时合计开出1000万元“环保罚单”,并对4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予以行政拘留。

  《攻坚行动方案》是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决策部署而制定,作为28个方案实施城市之一,石家庄能否让这几家“被点名”“被罚款”“负责人被拘留”的企业守规矩,成为这个冬天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拭目以待的环保看点。

  3家企业“我行我素”

  鑫跃焦化、新晶焦化、新世纪煤化、常恒能源等4家公司,均位于石家庄市区以西50公里的井陉矿区。

  10月31日至11月1日,《民生周刊》记者现场调查发现,这4家企业均处于“正在生产”状态。

  其中,鑫跃焦化为“每天24小时不间断生产,4个班组轮流作业”;新晶焦化“今年以来始终都是运转状态”;新世纪煤化“生意一直不错”“有时一天进场的运煤车辆都排出两里多地”;常恒能源“工人们每天都按时上下班”。

  通过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者了解到:鑫跃焦化成立于2003年9月,法定代表人为周晓,董事长为于根茂,经营范围为焦炭、煤气、煤焦油、粗苯、硫磺等的生产。

  新晶焦化成立于2006年3月,法定代表人为许志坤,董事长为左顺成,经营范围为焦炭的生产、钢材、铁精粉、建材(木材除外)等的批发零售。

  新世纪煤化成立于2000年9月,法定代表人为梅海芳,董事长为范拴虎,经营范围为焦炭生产、煤化工技术研究、开发等。

  常恒能源成立于2007年11月,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陈明雄,经营范围为焦炭生产、生铁、矿粉、铁粉、白灰、钢材、建材的批发零售。

  11月2日,记者以公开身份来到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拟查询上述4家企业排污许可证申领情况。该局交通环保处一李姓负责人告诉记者,除鑫跃焦化在今年8月依法申领了排污许可证外,其他3家企业均未在记者采访前申领到许可证。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以来,新晶焦化始终处于“无证排污”状态。图/郑旭

  督察“回头看”与千万元级罚单

  如前文所述,河北省环保厅年初的公开“点名”,并未点中这几家“老牌”焦化企业运转的“命门”,于是,当地硬着头皮迎来了中央环保督察组。

  据河北省内媒体报道,截至6月14日12时,中央环保督察组共向石家庄市交办的群众举报问题13批316个,并指出该市在整改过程中存在工作不扎实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以及个别地方存在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的现象。

  督察带来的压力为石家庄环保执法增添了勇气。6月15日,该市以《通报》形式公布了一批查处的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件,鑫跃焦化等4家焦化企业无证排污按日连续处罚案被曝光。

  《通报》称,鑫跃焦化(烧结车间)未按要求在2017年底前取得排污许可。现场检查,该公司在责令其停止排污的情况下仍然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市环保局矿区分局责令其立即停止排污,依法对该公司进行按日连续处罚270万元,同时,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拘留。6月13日,公安部门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予以行政拘留,公司烧结车间6月11日停止排污。

  《通报》同时显示,对案情相同的新世纪煤化按日连续处罚240万元,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行政拘留;对常恒能源按日连续处罚240万元,对公司总经理进行行政拘留;对新晶焦化按日连续处罚250万元,对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行政拘留。

  “以上通报的案例,反映出我市个别企业、个别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心存侥幸,甚至具有明显的主观恶意。同时也反映出我市在基层监管工作中还存在不足。下一步,我市将对环境违法企业和个人实行零容忍,以更大的力度、更强的举措,坚决打好生态环境治理攻坚战。”《通报》表示。

  ▲新世纪煤化运送原料的货车,在公司门前排起长龙。图/郑旭

  说好的“零容忍”呢?

  事实上,直至记者调查之前,《攻坚行动方案》已实施一个多月,但新晶焦化、新世纪煤化、常恒能源等3家“应持证未持证”的焦化企业生产照旧。

  当地“对环境违法企业和个人实行零容忍”的庄严承诺,不得不成为2018年秋末冬初的蓝天保卫战之问。

  带着这样的疑问,记者来到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该局宣教中心一位杜姓工作人员在查验了记者的新闻记者证和采访介绍信后,责问记者此次采访“到底有什么目的”,而且,在记者向其询问该局主抓环保执法工作的负责人是谁时,杜姓工作人员的答复竟是:“不知道!”

  10月18日,中央保护督察组向河北反馈“回头看”及专项督察情况,除指出该省一些地方和部门督察整改态度仍然不够坚决等问题外,还指出该省结构性污染问题依然突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亟须久久为功,攻坚克难。

  该省负责人在发言时表示,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是全省各级各部门面临的重要政治任务。

  11月2日,石家庄市气象报告显示,当天该市为中度污染……

  (《民生周刊》记者 郑旭 郭鹏)

(编辑: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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