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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司机6省罚单可回京缴罚款

时间:2015-07-01 11:14来源:京华时报作者:京华时报
 记者6月30日从公安部获悉,从7月1日起,河北、安徽、山东、四川、贵州、云南6省试行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在6省现场交通违法的,可在这几个省份以外缴纳罚款。

  记者6月30日从公安部获悉,从7月1日起,河北、安徽、山东、四川、贵州、云南6省试行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在6省现场交通违法的,可在这几个省份以外缴纳罚款。这意味着,北京司机今后在上述6省因交通违法被交警现场处罚,可以回京再缴罚款了。

  据了解,公安部、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7月1日起,在河北、安徽、山东、四川、贵州、云南6省开展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试点。司机如果在这6个省因交通违法行为被公安交管部门现场处罚,可以到处罚地所在省份以外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任一营业网点柜台缴款,其中,在河北、安徽、山东、贵州受到处罚的,还可以到处罚地所在省份以外的中信银行任一营业网点柜台缴款。此外,司机还可以通过上述银行开设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银行自助服务终端缴款。

  公安部强调,此次试点实施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将适用于公安交管部门或者交通警察现场做出的罚款处罚、且当事人的机动车驾驶证不是处罚地所在省份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情形。

  银行营业网点代收交通违法罚款之后,向当事人出具已缴款证明。当事人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银行自助服务终端缴款之后,可以查询缴款记录或打印缴款成功界面、缴款凭条留存。

  按照有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应到处罚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为了方便驾驶人缴款,近年来,公安机关推出了省内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等措施,并实现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信息跨省异地转递,当事人可以在违法发生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就近接受处罚并缴款。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改革现行的交通违法罚款缴纳模式,积极推进“互联网+”,建立省内异地缴款与跨省异地缴款、银行柜面缴款与网上自助缴款相结合,灵活性、多样化的缴款服务体系,将更加方便驾驶人就地就近办理缴纳罚款业务,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腿。据介绍,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今后将在试点基础上逐步推广到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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