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安康市国土资源局原本举行的一宗国有土地招拍挂以领导外出为由延期,但有投标人发现这宗土地已有企业建房。安康市国土局称,地已给这家企业,“招拍挂”只是走个程序。 交几千万原是陪人家玩的 “你要是内定给那家企业了,就不要再走这个程序。”近日,安康市一公司负责人李某向华商报记者称,安康市国土资源局3月24日发布《公告》(安国土告字[2015]1号)称,该局对位于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木竹桥五组临南环干道北侧宗地编号AK001—002(094)—840,和文昌南路东侧长兴公司南侧宗地编号AK—001—002(066)—803,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挂牌出让,挂牌时间2015年4月2日至2015年4月16日16:00。两宗地面积分别为59.02亩和3.11亩,竞买保证金分别为2000万元和200万元,银行资金证明分别为3820万元和360万元。 李某称,他在规定时间缴纳了竞买保证金,但在4月15日突然接到安康市国土资源局通知,声称因领导外出挂牌因故延期,对于延期日期没有说。而他随后在调查中发现,其中一宗土地上,已经有一家企业开工建设。 记者18日在现场看到,《公告》中此次挂牌出让的文昌南路东侧长兴公司南侧宗地,编号AK—001—002(066)—803的这宗土地上,已被围墙圈挡,二层施工板房墙壁上还粘贴着这家房产公司的广告。 挂牌出让只是按规定走程序 针对拍卖前通知延期一事,安康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主任刘洪波称,安康市国土资源局成立了此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领导小组,但近期领导小组9名成员中有7人因公务活动外出,导致招拍挂无法正常进行,经请示主管副市长后决定将挂牌时间延期。 对于竞买人李某反映其中一宗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存在未批先建一事,刘洪波解释说,该宗土地是为了解决原来城建遗留的问题,城市建设占用了该企业的土地,该宗土地是政府协议转让置换了的,挂牌出让只是按规定走个程序。 陕西众邦律师事务所李小东律师表示,根据《土地法》和《土地招拍挂管理办法》、《拍卖法》的相关规定,任何形式或者特殊原因的拍卖议定,都违反了市场和法律的公平原则,将导致拍卖成交无效的法律后果。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