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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停车场乱收费 学者:多部门推诿暴露不作为

时间:2015-03-31 10:39来源:人民网作者:朱殿平
人民网南京3月31日电 (朱殿平)近日,媒体报道了江苏盐城市中心多个免费停车场遭遇社会人员乱收费,原本一桩便民利民的好事变成了市民的堵心事。

  人民网南京3月31日电 (朱殿平)近日,媒体报道了江苏盐城市中心多个免费停车场遭遇社会人员乱收费,原本一桩便民利民的好事变成了市民的堵心事,最让人无奈的则是当地公安、城管、物价等多个部门均表示不归自己管辖。对此,南京工业大学法律与行政学院院长刘小冰认为,这种多个部门相互推诿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本月起实施的《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且暴露了政府机关该作为不作为,为老百姓服务的意识淡薄。

  2015年1月6日,江苏省政府公布了《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下称《规定》),于3月1日起施行。刘小冰教授指出,《规定》中明确,如果法律、法规、规章对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的行政职责分工未作明确规定的,上级行政机关应当按照有利于发挥行政效能等原则来确定分工。“就目前状况来看,像盐城这样乱收费的情况究竟归谁管没有明确划分,应当由这些部门的上级机关来确定。”他说。

  此外,《规定》第十二条也明确指出,行政机关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启动行政程序后,认为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并通知当事人;受移送的行政机关也认为不属于自己管辖的,不得再行移送,应当报请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像报道中提到的,媒体首先向公安部门反映情况,他们认为应该由城管部门来管,而城管部门认为应由物价部门来管,物价部门转回来认为应由公安部门管,其实到城管部门时如果职责不清就不能再推出去了,而应报请盐城市政府来指定管辖。”刘小冰表示。

  有当地市民反映,在盐城这些本应免费的停车场内停车,如果拒绝缴费,车胎还会被人为扎破。对此,刘小冰认为,扎破驾驶人车胎除了对驾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隐患,若发生事故还会危害公共安全,“这种违法行为肯定是公安机关应该管的,对扎胎行为应当严厉打击”。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强调,要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而盐城市相关部门的推诿行为却令不少老百姓“看不懂”。刘小冰说,这种推诿行为典型反映了相关行政机关人员缺乏“法定职责必须为”的理念,也反映了其为老百姓服务的意识是淡薄的。“本身是为老百姓造福的事情,现在变成了祸害老百姓的事情,哪有这样的道理?提倡依法治国,行政机关人员就要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为老百姓服务的观念,对社会正常秩序进行管理,对违法行为坚决打击,这是最基本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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