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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投案

时间:2014-12-09 14:30来源:北京日报作者:北京日报
 “我在那边真的受不了了。”被劝返回国后,犯罪嫌疑人李某向警方讲述了外逃生活的艰难。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了解到,北京警方在“猎狐2014”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中再添战果,通过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相继劝导两名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主动回国投

  “我在那边真的受不了了。”被劝返回国后,犯罪嫌疑人李某向警方讲述了外逃生活的艰难。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了解到,北京警方在“猎狐2014”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中再添战果,通过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相继劝导两名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主动回国投案。目前,嫌疑人李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刘某某因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已被北京警方采取强制措施。

  涉嫌非法吸金近39亿元

  国际刑警发布红色通缉令

  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客户投资,涉案金额高达39亿元。今年5月,当警方对这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时,发现嫌疑人之一的李某已经外逃泰国。2012年以来,李某等人先后在北京、河北、上海、浙江等地注册多家公司,以投资房地产、矿产等项目为名,以每年8%至12%的高额回报为诱饵,在全国20余个省市吸引客户“投资”。截至立案时,登记的涉案资金已将近39亿元。

  针对此案,北京警方成立专案组全面调查取证,对相关涉案嫌疑人集中收网,多名犯罪嫌疑人相继到案。经调查,嫌疑人李某已于5月中旬出境逃往泰国。北京警方随即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缉令,同时组织警力赶赴泰国进行抓捕。可在当地调查时,民警发现李某又从泰国出逃了。

  10月下旬,警方找到李某的委托人和家属,讲明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猎狐”行动的形势,并详细介绍了多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讲明相关政策、法律。通过民警多次劝说,家属和委托人配合警方劝导李某打消了顾虑,于11月29日主动向专案组投案自首。专案组迅速组织警力赴中国、老挝边境将其接回。

  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牟利

  被劝返后主动上交全部赃款

  嫌疑人刘某某原是某基金公司交易管理部经理,他利用自己了解的股票类基金产品的交易量、交易时间、持仓情况等信息,在自己家属名下建立多个股票账户,买入自己获知了内幕消息的股票,自2009年以来非法获利400万元。今年2月,刘某某携款逃往美国。

  今年9月,北京警方对刘某某以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立案侦查。随后,警方对其上网通缉。

  在调查抓捕的同时,民警多次与刘某某的妻子和父母接触,“讲形势,讲政策,讲法律,讲出路”。通过晓以利害,争取到其家人劝导刘某某配合警方工作。刘某某逐渐认识到,只有投案自首、配合侦查才是惟一的出路,他主动与侦查员取得联系,表示愿意回国投案,并委托家人递交了书面材料。11月28日,刘某某从新加坡回国,向北京警方自首,并交出了全部交易账户及资金。

  嫌疑人哭诉外逃日子不好过

  有钱不敢花 车都不敢坐

  “担心被抓捕,整天东躲西藏、居无定所,语言不通、生活习惯不同,在当地还经常被欺负。”专案组徐警官告诉记者,“猎狐”行动中抓获和劝返的嫌疑人都有一个共同的体会——在国外的生存状况非常差。嫌疑人刘某某逃往美国后先后辗转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多个国家。嫌疑人李某逃往泰国后又在老挝藏匿。

  “我在那边真的受不了了。”李某在接受采访时说,他在老挝时签证过期了,没有合法身份,干什么都不方便。“怕被抓,有钱不敢花,不敢在公开场合露面,不敢在繁华地区居住。身体不好,需要的药在那边还买不着。有时不敢坐车只好走路,一走就是一天。”

  北京警方相关负责人表示,“猎狐2014”全国公安机关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体现了警方“天涯海角、有逃必追”的决心和信心,国际追逃追赃、国际警务合作的力度只会越来越大。警方呼吁仍然在逃的嫌疑人,境外不是“法外之地”,更不是“避罪天堂”,外逃不是出路,要正视问题,尽快投案自首,争取从轻处理。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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