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获悉,北京多个区县结合自身的特点各出“奇招”“狠招”遏制腐败,比如密云县建立干部监督员队伍,加强对干部8小时以外的监督。 今年起,密云县委对纪检干部任职的最新规定是,所有镇乡街道的纪委书记都必须从异地产生。其意义在于,作为“治官之官”的纪委书记异地任职,排除了地方人际关系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干扰和牵制,减少了工作阻力。 密云县还提出了干部使用的七项基本规则,比如,县直部门党政正职出现空缺,除了专业性特别强的,原则上从镇乡街党政正职中选任等。此类措施从源头上匡正选人用人风气,防止“买官”、“卖官”现象的发生。 密云县在原有的监督制度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完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将报告内容扩大到干部购房购车资金来源、近亲属担任处级以上干部、经商情况等方面,将报告对象延伸到正科级干部和考察对象,定期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抽查。同时加强对干部8小时以外的监督,建立由退休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大学生村官、社区负责人等组成的100名干部监督员队伍,定期向组织部门汇报监督情况。 (编辑:红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