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卫生局与市人口计生局“合二为一”,组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新成立的卫计委取消13项审批职能,局级领导干部职数比以前精简超50%。 近日,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改革后,新成立的卫计委取消13项审批职能,局级领导干部职数比以前精简超50%。 根据《规定》,新成立的卫计委取消审批职能13项,下放职能4项,新增职能5项。 从总编制上来看,合并前两局在编124人,合并后编制123人,只精简了一个人。但是,其中的局级干部职数精简率都超过50%。合并前两局共有局级(包括市正局级和副局级)干部11名,合并后,局级干部职位只剩5个。从处级干部职数看,合并后正处级岗位减少3个,新增副处级岗位4个。记者张林 取消职能 ●对区域性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机构的审批 ●对尸检任务机构审批 ●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 ●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卫生许可 ●申领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初审 ●医疗广告证明初审 ●对准予注册和注销注册医师备案 ●对执业医师调离、退休、退职、被辞退、开除等情形的备案 ●核发麻醉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印鉴卡备案 ●护士执业证书核发,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确认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实行自律管理,并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监管 ●暂时停止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核发(婚前医学检查项目),交由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实行自律管理 ●暂时停止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认定,交由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实行自律管理 ●暂时停止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认定,交由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实行自律管理 下放职能 ●医疗、保健机构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许可审批下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 ●外籍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核准、港澳台医师来内地短期行医核准,设置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及港澳台资独资医院的初审和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设置的独资、合资、合作门诊部的执业登记及日常监管职能下放给南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 新增职能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以及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等 (编辑:红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