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统计局盘锦调查队最新发布的调查显示,2013年我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2234元,这是我市首次发布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 按照新口径收入统计数据,2013年,我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2234元,位列全省第三(第一为沈阳,第二为大连);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258元,位列全省第三(第一为沈阳,第二为大连);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483元,位列全省第二(第一为大连),比老口径农民人均纯收入位次提高一位。 据国家统计局盘锦调查队相关负责同志介绍,对新口径收入数据产生影响的因素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城镇化率,一般来讲,城镇化率越高,新口径收入数据也会越高。另一个是划入城镇居民收入统计范围的城镇村委会居民收入,通常情况下,城镇村委会居民收入越高,新口径数据也会越高。 受城乡二元结构和工作模式的影响,2013年以前,中国城乡居民收入统计是城乡分别进行的。城镇居民收入数据来源于城镇住户调查,农村居民收入数据来源于农村住户调查;对城镇居民按可支配收入统计,对农村居民按纯收入统计。这些数据虽然分别反映了城乡的居民收入及变化,为过去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但由于缺乏全体居民收入数据,很难准确把握全体居民收入分配全貌。 为改变这一状况,2012年国家统计局对城乡住户调查实施了一体化改革,统一了城乡居民收入指标名称、分类和统计标准。一定程度上来看,新口径的统计方法和结果更为准确科学。一方面,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这一数据可以更加准确地反映全体居民收入分配全貌,为制定统筹城乡发展和调整收入分配格局政策提供全面可靠的信息;另一方面,也可以用统一标准监测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和差距变化。(林艳梅 记者 赵丽) (编辑:红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