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女士在丈夫亲戚承包的工地上干活,不料上班第一天就在施工过程中意外身亡。建筑工地的业主拒绝支付赔偿,与死者家属发生争执。近日,集美区法院调解了这样一起纠纷。 去年10月底,余女士到杏林某工地打工,受雇于丈夫刘先生的亲戚郭某,说好一天能领150元的工资。不料,上班第一天,余女士就从正在施工的5楼坠下,送医过程中身亡。事发后,刘先生多次找到工地业主高某要求赔偿。但高某认为,余女士不是他直接雇佣的,他已把工程发包给郭某,承担责任的人应是郭某。双方各持己见僵持不下,今年春节前,余女士家人把高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80多万元。 集美区法院杏林法庭受理该案后,考虑到临近春节,余女士家属急着回老家,于是启动应急预案,为原告办理诉讼费缓交手续,并将案件指令由法庭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经人民调解员两轮调解,促成原被告达成20万元的赔偿协议,余女士与包工头郭某之间的赔偿另行协商解决。春节前,余女士家属拿到全部20万元赔偿款,踏上返乡旅程。(记者 应洁 通讯员 集法宣) (编辑:红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