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昌4月23日电(王姣田志刚)23日,记者从江西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会议上获悉,该省2013年基本养老金按2012年标准的10%上调,月人均增加158元。 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侯仲华介绍,此次养老金调整,实行普遍调整与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普遍调整实行按基本养老金水平和缴费年限调整。从2013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按照该省2012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上调。至此,江西省基本养老保险金月人均增加158元。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江西本次对月基本养老金1300元以下的退休人员增加110元,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基本养老金2元,缴费年限低于15年按30元标准增加,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再向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年满70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进行特殊调整。 与此同时,选择按年龄一次性支付缴费32500元至10000元参保的超过退休年龄的人员,调整的养老金标准按每人每月127元增加。 此外,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及1953年底前参军、后在企业退休的军队退役士兵在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同时,每人每月适当加发生活补贴,与基本养老金一起发放。 据了解,对于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江西省全年共增资38亿元,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给予补助,不足部分由当地养老保险基金解决。(完)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