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昨天开始,苏州已经暂停活禽交易。不过,仍有一些市民在小区内擅自饲养鸡鸭,这让周边百姓担心不已。昨天,城管执法部门说将加大巡查力度,对辖区居民擅自饲养家禽情况进行全面排摸,对发现擅自饲养家禽的,及时上门做工作,限期宰杀;不及时处理的,按规定进行处罚。另外,发现擅自饲养鸡鸭等家禽家畜的,市民可以拨打市容市政(城管执法)部门24小时值班电话69331110,或直接拨打12345反映。 最近以来,城管执法部门对友联新村、南园新村等5处群众反映的饲养鸡、鸭、鸽等问题,都上门做了工作,要求户主限期宰杀。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26条第1款"禁止在设区的市市区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禽家畜和食用鸽。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依照有关规定执行。"第51条第6项规定,"在设区的市市区饲养家禽家畜和食用鸽的,按照每只(头)处以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编辑:红云) |